福田加油站的油怎么样-福田成品油价格调整
1.论气候变化下的国家责任
2.4、2米福田欧马可输油管直径多少
3.二手车过户费用,以及流程手续!
4.中国经济概况有哪些?
5.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体现到坚持对外开放的国策?
6.世博会交通银行享有赞助权益的授权时间为什么时候
论气候变化下的国家责任
论气候变化国际立法对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发展与挑战
承担大国责任 应对气候变化
法者,理也,源于生活,体现公平、正义。律者,束缚也,意味着规则。孟德斯鸠在他的著名的著作《论法的精神》中谈到法的精神,他认为,“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定义下,所有的事物都离不开法律,法律调整社会形态中各种关系,法律也应被放到最高的地位。通过社会理论的构建,考察法律与理性的关系,揭示“法”之内涵,即法律本质上是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
换句话说,法律是蕴涵法治精神的社会规则,其实质意义是通过法律条文体现法治思想、构建法律制度的社会规则。总体而言,法的精神是指“法律和地理、地质、气候、人种、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人口、商业等等都有关,而这些关系就是法的精神”,法律是调整人类社会内部还有与生态社会之间的各种关系,是凌驾于各种关系之上的更高层次的规则。
中国做“负责任大国”的概念包括两方面内容:首先是要对自己负责任。把自己的国家建设好,让人民安居乐业是中国当前最大的责任,也是中国对国际社会尽责任的基础所在;其次,“大国责任”就是以尊重整个人类发展为前提,在任何一个方面都严格遵循国际规则,履行各项义务。所以“大国责任”应该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也就是说,中国要通过遵循法的精神,在各项国际法的规则下,履行应尽的国际义务。
当前,气候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人类面临的重大的环境问题之一,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世界各国共同履行自己的义务。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应当站在法的角度来看待和解决气候问题,积极参与气候问题的国际谈判,确保国家发展空间的同时,推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维护负责任大国形象。
从里约热内卢到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
2009年作为达成协议的最后期限已经基本上成为国际共识。然而,2012年后国际气候制度的谈判进程困难重重,其谈判的焦点在于设定温室气体减排的全球中长期目标以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分摊,尤其是几大利益集团之间以及主要大国之间的博弈。
气候变化问题作为全球环境问题的典型代表,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登上国际政治舞台。以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科学评价活动为背景,气候变化问题被列为影响自然生态环境、威胁人类生存基础的重大问题,国际社会开始通过政治谈判寻找具体对策。《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就是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性问题应运而生的产物,而其发展过程也是一波三折(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的形成与演进过程请见下图)。
(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1990年12月,联合国大会做出为缔结防止气候变化公约开始政府间谈判的决议。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可持续发展战略成为全世界的共识,达成了全球可持续发展战略文件《21世纪议程》和防范全球气候变暖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公约的最终目标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而且实现稳定在这一水平的时间范围应当足以使生态系统能够自然适应气候变化、确保粮食生产免受威胁并使经济发展能够可持续地进行。”虽然公约明确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但是在政策上却无法落实。由于公约只是一般性地确立了温室气体的减排目标,没有硬性规定发达国家减排的具体指标,绝大多数都不能实现预期到2000年温室气体排放水平比1990年削减20%的目标。
(二)京都议定书
1997年12月1日~11日,第三次缔约方会议(又称京都会议)在日本京都举行,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简称《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是第一个为发达国家规定了量化减排指标的国际法律文件,但没有为发展中国家规定任何减排或限排义务,符合“柏林授权”的精神和规定。
《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在2008年~2012年内要将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在1990年的水平上平均减少5.2%,而对发展中国家未规定减排义务。《京都议定书》就减排途径提出了3种灵活机制,即清洁发展机制(CDM)、联合履行(JI)和排放贸易(ET)。经过长达8年的艰苦努力,目前共有129个国家和区域一体化组织批准了《京都议定书》,中国政府于2002年正式批准签署了《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终于在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
(三)巴厘路线图
2007年12月在巴厘岛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中,全球各地的政府——其中包括发达和发展中国家一致同意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并通过了“巴厘路线图”,它的意义在于巩固了《公约》和《议定书》的国际法地位,为下一步的国际气候谈判确定了具体目标和方向。“巴厘路线图”包括《巴厘岛行动计划》(BAP),其中列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之下新的谈判进程,目标是在2009年以前完成。这一路线图也包括了《京都议定书》下目前的谈判和2009年完成的目标,此部分将重点放在工业化国家进一步量化的减排承诺,以及针对关于技术、适应和减少毁林所引起的排放等关键问题正在进行的工作的谈判。
(四)哥本哈根会议
随着2012年的迫近,后京都谈判面临严峻的挑战。2009年底的哥本哈根会议之所以具有特殊的重要性,最主要原因是时间非常紧迫。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在最新发布的第四次评估报告中一再呼吁,为了避免气候变化造成最坏的影响,国际社会必须立即行动,采取行动越晚,付出的成本就会越高。从历史经验看,《京都议定书》的谈判自1995年启动,到1997年签署,再到2005年生效,经历了漫长的10年时间。而后京都谈判2005年才正式启动,为了与《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衔接,避免国际气候制度出现“真空”,新的国际气候协定必须要在2013年生效。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多个场合强调:“所有国家都必须致力于在2009年时达成一致,并使之在2012年《京都议定书》期满后生效”。2009年作为达成协议的最后期限已经基本上成为国际共识。然而,2012年后国际气候制度的谈判进程困难重重,其谈判的焦点在于设定温室气体减排的全球中长期目标以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分摊,尤其是几大利益集团之间以及主要大国之间的博弈。
各方在国际应对气候变化谈判中的基本立场
如何协调各方利益分歧,促进气候制度向更公平有效的方向发展,将是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围绕这一主题,后京都议定书谈判也必将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利益博弈过程。
备受各方广泛接受的《京都议定书》2012年行将到期,关于2012年后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国际社会迫切需要一个新的准则,现在世界各国都在努力为这个准则寻求各种可行的蓝本。当前,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已经演变成为一个环境、经济和政治的混合体。其中,国际气候制度的演进,更是纷繁复杂的国际环境外交的一个缩影。
在应对气候变化后京都时代减排方案的设计上,以欧盟、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利益集团,出于各自的利益及目的,都做出了各自有利于自身发展的选择。
(一)欧盟的立场
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欧盟一直以最积极的态度突出于其他国家和集团,强调自己在保护全球环境领域中的领导地位,这不仅表现在其国际表态、宣言和计划上,还体现在实际行动中。20世纪90年代以来,虽然没有刻意地减排温室气体,但由于其他经济和政治原因,欧盟仍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中唯一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国家集团。欧盟国家在公约内外,利用各种平台(如8国集团首脑会议、20国能源与环境部长级会议、亚欧会议等)积极推动后京都谈判进程。欧盟各国***于2007年3月通过了欧盟委员会提出的一揽子能源计划,从而带动欧盟经济向高能效、低排放的方向转型,并以此引领全球进入“后工业革命时代”。欧盟承诺到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20%,如果其他的主要国家采取相似行动则将目标提高至30%,到2050年希望减排60%~80%。
(二)日本的立场
作为《京都议定书》的发起和倡导国,日本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注重与国家能源战略的协同效应。日本由于国内能源资源匮乏,因而一直重视能源的多样化,投入巨资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光能、氢能、燃料电池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术,并积极开展潮汐能、水能、低热能等方面的研究。日本首相福田康夫表示,日本将充分利用能源和环境的高新技术,引领全球并把日本打造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低碳社会”。
在发达国家貌似公平合作的减排方案下,掩盖着巨大的阴谋与野心。他们试图把气候变化问题提升为目前人类面对的最大挑战,在这样的大旗下,要求一切国家共同承担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义务,并以此否定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经济和技术支持以帮助发展中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清洁发展机制”,代之以新的能源政策或者其他政策作为新机制。另外主张以市场的方式将他们的技术转让给发展中国家,而不是无偿或者低价援助发展中国家,也反对无偿的资金援助。其目的不仅是不履行其应尽的国际义务,而且以各种方式压制发展中国家发展。
发达国家所坚持的长期稳定目标、时间框架和以国家为排放单位的计算方法也是不切实际的。因为,首先,发达国家并未完成《京都议定书》的减排目标;其次,忽视了发展中国家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的迫切现实。如何构建更加公平、有效的国际气候政策框架,已成为“后京都时代”全球气候变化研究的热点。如何协调各方利益分歧,促进气候制度向更公平有效的方向发展,将是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围绕这一主题,后京都议定书谈判也必将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利益博弈过程。
(三)美国的立场
政府上台后,在气候变化等问题方面较上届政府政策发生根本性改变,对内通过推动相关立法来应对气候变化;对外以积极参与国际谈判,同时拉中、印等发展中大国承担类似的减排责任。美国注重从国家战略安全高度看待气候变化问题,将经济安全和能源安全统筹考虑,在国内将提高能效、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刺激经济、增加就业的重要动力之一,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抢占未来经济制高点。但美国受金融危机影响严重,减排将降低美国的竞争力,虽然目前对2050年长期减排目标态度积极,但近期不太可能确定激进的国内中长期减排目标,美国气候变化政策的调整将是渐进的。
主要发达国家气候变化立法进展
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需要各国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在分析并借鉴气候变化国际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出本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从而“以点带面”,最大限度地实现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目标。当前金融危机导致了全球经济放缓,主要国家相关战略调整,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进展正在悄然地发生变化。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提供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基本法律框架和原则,而《京都议定书》具体规定的是温室气体量化减排义务,这些都仅仅是停留在国际法的领域。而在各国国内法领域,都需要在公约的指导下建立自己的法律应对体系,使得公约的执行真正落在实处。
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不仅仅需要依靠国际条约的约束,更需要各国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在分析并借鉴气候变化国际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出本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从而“以点带面”,最大限度地实现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目标。
当前金融危机导致了全球经济放缓,主要国家相关战略调整,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进展正在悄然地发生变化。
英国气候政策体系比较完整
英国作为欧盟重要成员,制定了相对比较完整的国内气候政策体系。英国能源和气候变化部作为负责气候政策的主要部门,分别于2000年和2006年两次推出“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并自2007年起,每年向国会提交年度报告,评估和报告气候变化政策实施的情况和效果。
英国还是世界上首个制订法律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气候变化法案》于2008年11月26日正式获得议会批准。这项法案的主要条款包括:2020年在1990年排放基础上减排26%;2050年至少减排80%。此外,英国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针对企业的政策措施,旨在减少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
德国气候立法走在前列
作为欧盟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重要推手,德国在气候变化战略、立法和政策制定上也走在世界前列。
在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方面,德国于2002年开始着手排放权交易的准备工作,目前已形成了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管理制度,对所有企业的排放情况进行了登记并发放排放许可,若企业排放超过额定量,就必须通过排放权交易购买排放量,否则就要缴纳高额罚款。
德国还规定新车要标注能源效率信息,并将二氧化碳排放量纳入标注范围。
德国政府还计划制定关于碳捕获和封存(CCS)技术的法律框架,一方面向欧盟递交建议书,推动在欧盟层面上制定CCS法律框架;另一方面在国内制定二氧化碳分离、运输和封存的法律框架,以德国环境法规来保障发展CCS技术的措施并建设示范低碳发电站等。
美国新政府大打气候牌
总体上,美国国会有关气候变化的提案基本采取了减排目标和排放贸易体系的思路,在2030年之前的近期目标较为宽松,远期目标分歧较大。
在联邦政府层面,政府更重视气候变化问题,将气候变化作为执政重点之一。2009年6月26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旨在降低美国温室气体排放、减少美国对外国石油依赖的《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这是美国政府首次向国际社会做出温室气体减排承诺,标志着美国迈出了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一步。
但这项法案也包括一些“公平竞争保护条款”,授权政府对来自未采取类似措施国家的产品征收关税,设置贸易壁垒。
彰显负责任大国形象中国以立法手段应对气候变化
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对气候变化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并专门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而且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的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
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中国对气候变化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并专门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而且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作为履行《公约》的一项重要义务,中国政府于2007年6月4日制定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在能源利用效率、可再生能源、核能、土地利用和森林保护及技术开发等方面针对气候变化提出了一系列的计划,其中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则是保证以上计划得以落实的重要保障,其中最为重要的包括《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城乡规划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以及大气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未来可能制定的应对气候变化法提供了法律基础。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表明了中国作为公约缔约国对公约执行的决心,彰显了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以立法推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
《循环经济促进法》是全面规范从资源输入到废物排放的全过程,将主体从企业扩大到社会;能源作为输入端,通过《可再生能源法》和《节约能源法》来规范,分别从改变原来能源结构和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两方面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大气污染防治法》则是输出端的立法,防治生产过程产生的大气污染,规定了防治大气污染的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为控制和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和保障,也是中国根据国际环境立法趋势而制定的气候变化的重要法律。
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法律实施效果
这些法律明确了适应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和措施,规范气候变化监测、评估、水资源保护利用、农牧业建设、生态保护、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建设、气候可行性论证等等,提高应对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及其衍生灾害的防范能力。明确了减缓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和措施,规范各级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在生态保护和建设、产业布局、节能减排、农牧区能源建设、减少废物排放、循环经济、建筑节能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正确看待气候问题以法律手段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气候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问题。围绕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斗争实质是各国的发展空间之争、经济利益之争和未来竞争力之争。中国应通过逐步制定和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确保国家合理的发展空间,争取有利的发展条件。
气候问题实质是发展问题
目前,围绕2012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各方争相旗帜鲜明,求主动,谋主导,利益交织,矛盾交错,斗争尖锐,形势复杂多变,但气候变化基本格局和实质并未发生改变,透过这些复杂的形势变幻,我们不难看出问题实质,即气候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问题,围绕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斗争实质是各国的发展空间之争、经济利益之争和未来竞争力之争。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不容混淆
发达国家方面,千方百计逃避自身责任,试图将谈判引向对发展中国家的分化,强调发展中大国减排是其突出的表现。欧盟希望继续推进谈判,并在其中发挥领导作用,以巩固其在气候谈判中的地位,但不愿在没有美国和发展中大国参与的情况下独立承担减排义务,目标仍是大力推动美国和中、印等发展中大国参与减排。
日、澳、加等国不愿按照议定书模式继续减排,企图重新制定一项新的全球减排协议。尽管新任的总统在气候变化问题上较布什政府积极,但美立场未有根本改变,试图重新界定“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以“经济大国”或“排放大国”概念混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区别。在最近通过的《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中规定向不接受污染物减排标准的国家实行贸易制裁,征收关税,将气候变化问题与贸易挂钩,其核心仍是迫使中、印等发展中大国采取减排行动。
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可持续发展”以及“减缓、适应、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同举并重”等原则,要求发达国家大幅度减少排放,同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转让技术,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统筹考虑经济发展、消除贫困、保护气候,实现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双赢,确保发展中国家发展权的实现。应对气候变化既是国际社会共同的事业,也是所有国家各自发展的需要,中国将根据自己的历史责任、发展水平、发展阶段、能力大小和贡献方式,以实际行动为气候变化做出自己的贡献,但是中国反对任何将气候变化与经济挂钩等方式来迫使发展中国家承担减排义务的行为。
通过法律制度建设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一是积极参与国际气候制度的建立。从中长期国家战略来看,无论从资源环境禀赋和经济社会基础出发,还是基于国家发展理念和全球合作战略,中国未来20年的低碳转型对于迈进中等发达国家是至关重要的,中国比其他任何国家都要公平合理的国际环境制度保障。因此,中国需要逐步掌握世界政治经济秩序主动权,积极参与国际气候制度的构建,坚持《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原则和框架,坚持落实巴厘路线图的立场,坚持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这是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国家合作的基础。
二是逐步制定和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制度。
结合已有的相关法律,逐步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气候变化应对的基本政策和措施很多属于国家法律规范的内容,需要法律规范才能产生实际效应。目前,节能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对气候变化应对的有关领域的政策措施已经有所规范,加强完善已有的法律法规中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相关内容,并注重法律的实施情况监督。
加强行政法规和部门法规的制定,保障气候变化相关法律配套实施。在气候资源管理、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加强配套制度,从法律上保障和强化国内应对气候变化的各项工作,促进气候变化应对体系、机制形成,为气候谈判中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维护国家发展权益,奠定良好的基础。
积极鼓励地方在气候变化应对体系、机制上进行创新和探索。根据各地区在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地方法规政策,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主导作用,为国家层面的研究制订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工作提供实践基础。
4、2米福田欧马可输油管直径多少
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安全问题尤为重要。根据办法规定,埋地石油管道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15米,天然气、成品油管道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30米。地面敷设或者排挤敷设石油管道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30米,天然气、成品油管道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60米。埋设管道,在农田的,其覆土厚度不得低于1.5米;在山区的,其覆土厚度不得低于1.2米;在可以采砂河段的,其管顶距离河床不得少于7米。
二手车过户费用,以及流程手续!
你最好到大理车管所了解一下,因为有的地方是按排量来收过户费的。有的按座位来收的。
总体来讲分为三大类:车务手续、税费手续、车辆保养维修手续。
机动车来历凭证
这是指车辆的获得凭证。其中,我们最常见的就是机动车销和二手车交易发票。而机动车来历凭证是在车辆发生产权归属变更或买卖时的重要凭证,所以在车务手续中至关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
市值车辆登记机关核发的车辆权属证明,类似于房产证书。车辆在用期间,变更、转移产权、抵押等全部手续都会详尽地记载在登记证书上,是二手车交易过程中了解该车历史的重要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是指车辆登记机关(即车管所)核发的允许车辆上路行驶的重要凭证。同时,行驶证也是接受公安机关、交管部门道路安全检查时必须出示的证件。上面记载车辆所有者的信息、车辆信息和车辆检查信息。
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
它包括购买、进口、资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行为称之为车辆购置,也就是这些所说的车辆,一律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同 时,车辆购置税的完税凭证也成了车辆登记、产权转移及车辆移动中车辆手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上面记载了车辆所有人信息、车辆信息以及缴 税信息。
车船使用税凭证
这是缴纳车船使用税的完税凭证,是车辆合法使用的必须税种之一。
公路养路费凭证
这是指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车辆所缴纳的公路养护费用的凭证,随着我国成品油价格的国家化进程,该项费用已经并入燃油附加费。
车辆保险单
市值财产保险公司为该车提供保险的凭证单据。我国自09年7月开始实施车辆交通强制三险,车辆过户原则上必须具备交强险。
车辆保养维修手续
车辆自首次登记投入使用开始,使用途中就不断地进行保养维修。折旧需要有一个对每次保养维修进行记录的载体。车辆生产商都会随车交给车主一些车辆使用、保养方面的手册,我们将这类手续称之为车辆保养维修手续。
车辆使用说明书
又称车辆使用手册,记载车辆使用方面的全面说明。
保养手册
独立成册或与车辆使用说明书同册记录。是记载车辆正常保养的连续性记录,应记载车辆历次保养的时间,公里数,保养项目。目前网络应用发达,所以有的 车辆保养机构会将车辆的保养记录上传到网络,保养手册上就不再记载。或者使用年份较长的车辆由于保养没有始终在场上指定的服务商处进行,也会使保养记录产 生断档。一般会以3年为界。
车辆附加配置使用说明和保修卡
很多汽车生产厂商会在自己的产权属使用其他品牌的音响设备,例如马自达6轿车使用博世的音响,这样的设备都会有独立的使用说明和一些保修卡之类的文件,同样事业车辆必备的附件。
手续不全过户不了的二手车最好不要去买,避免法律纠纷!
本文转自:优优二手车网
中国经济概况有哪些?
对外开放
开放格局中国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的需要,从1980年起,先后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福建省的厦门,海南省建立了5个经济特区;1984年进一步开放了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14个沿海城市;1985年后,又陆续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南三角地区、山东半岛、辽东半岛、河北、广西辟为经济开放区,从而形成了沿海经济开放带。1990年中国政府决定开发开放上海浦东新区,并进一步开放一批长江沿岸城市,形成了以浦东为龙头的长江开放带。1992年以来,又决定对外开放一批边疆城市和进一步开放内陆所有的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还在一些大中城市建立了15个保税区、32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53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这样,中国就形成了沿海、沿江、沿边、内陆地区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格局。
经济特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发展,中国相继设立了5个经济特区。
经济特区是中国实行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1979年7月至1981年和先后决定,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的厦门4市划出部分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8月26日,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决议指出:为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3市分别划出一定区域,设置经济特区。特区鼓励国外公民、华侨、港澳同胞及其公司、企业,投资设厂或者与我方合资设厂,兴办企业和其他事业,并依法保护其资产、应得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此后,1981年10月,批准厦门设置经济特区。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第一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设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划定海南岛为海南经济特区。
中国经济特区的特点概括起来主要是:
(1)特区经济的发展,主要靠吸引和利用外资。特区经济是以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为主,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综合体。
(2)特区内的经济活动以市场调节为主,价格完全放开,特区产品主要供出口。
(3)特区对外商投资在税收、货物进出口、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
(4)经济特区内实行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如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厂长、总经理负责制,职工一律实行合同制,工资实行浮动制,企业有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自行招聘、解雇职工等。根据特区办公室的材料,1990年,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的工农业总产值达282.5亿元,约为建区前1979年的26倍;加上起步晚的海南经济特区,5个特区共有“三资”企业4000多家,签订外商投资项目约9000项,实际利用外资53亿多美元,占全国实际利用外资的近30%。与此同时,特区外商投资企业的产值已占特区总产值的60%以上。5个特区作为中国新兴的出口基地,1990年出口总额达46亿多美元,占当年全国出口额的近10%。
据海关统计,1991年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5个经济特区的进出口贸易额达196.7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4.5%,比上年增长25.6%。在5个经济特区中,深圳居首位,进出口贸易额为114.7亿美元,占特区进出口总额的58.3%。其次是厦门、珠海、汕头、海南。
随着吸收外资的增加,三资企业的进出口贸易额在5个经济特区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1991年,三资企业进出口贸易额为93.3亿美元,占特区进出口贸易总额的47.4%,比上年增长34.8%,出口额50.4美元,增长35.7%。在三资企业中,中外合资企业为主体,进出口贸易额达54.3亿美元,占特区进出口贸易额的27.6%。
在不断调整进出口商品结构中,特区进出口贸易中工业制成品所占比重逐年增加。1991年的出口商品中,工业制成品达85.7亿美元,占特区进出口贸易总额的89.2%,比上年增加23.8%,初级产品10.4亿美元,占10.8%,比上年减少8%。
年,中国5个经济特区进出口贸易继续保持较大幅度增长。进出口贸易总额达243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4.7%。其中,出口额124亿美元,增长24.2%,占全国出口总额的14.6%,其增幅超过全国出口增幅6个百发点。进口额119亿美元,增长16.6%。5个特区进出口贸易额全面增长,厦门特区为35.3亿美元,占特区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4.5%,增长46.9%,在5个特区中增幅最大;其次是深圳、汕头、珠海、海南。
经济特区的三资企业进出口贸易额达116.5亿美元,占全国三资企业进出口贸易总额的26.6%,占特区进出口贸易总额的47.9%。其中,出口额52.7亿美元,进口额63.8亿美元。三资企业中,中外合作企业增长最快,进出口贸易额为15.5亿美元,增长43.2%。
从特区进出口贸易方式来看,仍以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为主。加工贸易进出口额为135.4亿美元,占全国加工贸易总额的18.7%,占特区进出口贸易总额的55.7%。其中,进料加工98.7亿美元,增长22.9%;来料加工36.6亿美元,增长了1.1%;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13.1亿美元,增长了15.1%。一般贸易额91.9亿美元,增长28.1%。特区出口商品中,机电产品出口居首位,轻纺产品次之。进口大宗商品有机电设备零部件、纺织原料、成品油、钢材、塑料。
年,中国5个经济特区进出口贸易总额在33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7.6%。其中,出口额169.6亿美元,增长29.3%,占全国总出口额的14%;进口额164.4亿美元,增长7.6%,占全国总进口额的14.2%。
经济特区的三资企业进出口贸易额达169.7亿美元,其中,出口额76.5亿美元,进口额93.2亿美元,其在全国三资企业的进出口比重继续下降。
从特区进出口贸易方式来看,一般贸易出口额78.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9.9%,其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工贸易进口额76.5亿美元,增长20.9%。机电产品在特区进出口贸易中继续保持增长势头,达63.7亿美元。工业制品的进出口分别占86.5%和88.1%保税区建立保税区是中国政府为扩大对外开放、吸收外资采取的又一重大措施。中国的保税区是一个设有隔离设施的小区域,是一种类似国外自由港兼自由贸易区功能的特殊区域,是兼有出口加工和对外贸易综合功能、实行特殊关税政策和特殊管理手段的海关监管区。
自1990年以来,中国政府先后批准建立了15个保税区,它们是:(一)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位于长江口南缘,面积5.5平方公里,是目前中国开放度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二)天津港保税区,位于天津港陆域,面积5平方公里,是中国北方最大的保税区。(三)大连保税区,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面积1.25平方公里,是中国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四)深圳沙头角保税区,位于深圳市沙头角,面积0.2平方公里。(五)深圳福田保税区,位于深圳中南部与香港连接的皇岗口岸处,面积1.35平方公里。(六)广州保税区,位于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部,面积1.4平方公里。(七)张家港保税区,位于长江下游张家港区东侧,规划面积4.1平方公里,起步区面积2平方公里,是中国目前唯一的内河港保税区。(八)海口保税区,位于海口市金盘加工区内,面积1.93平方公里。(九)青岛保税区,位于青岛附近的胶州湾西岸,规划面积2.5平方公里。(十)宁波保税区,位于宁波市北仑港北部,面积2.3平方公里。(十一)福州保税区,位于福州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面积1.公里。(十二)厦门象屿保税区,位于厦门经济特区内,起步面积0.6平方公里。(十三)汕头保税区,位于汕头经济特区内,面积2.3平方公里。(十四)珠海保税区,位于珠海洪湾工业区内,面积3平方公里。(十五)深圳盐田港保税区,位于深圳大鹏湾,面积0.85平方公里。
开放城市中国现代经济开始发展并逐渐繁荣于东部的沿海地区。因为这一地区对外港口众多、农产品资源雄厚,农业集约化程度和商品化程度较高,一批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基地早在本世纪初叶即已成型,随之基础设施、交通建设、市场服务和金融服务等条件优于内陆省份。因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这一地区的城市在对外开放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年1月,交通部驻港机构招商局率先根据中央的精神,于同香港一水之隔的广东深圳市蛇口公社,划出一块土地创办工业区。同年3月,广东省向中央提出了积极发挥广东的优越条件,扩大对外经济合作活动,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加快经济发展的建议。同年7月,中央批准了广东、福建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灵活措施,还决定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两市试办经济特区。1980年5月,中央在总结深圳、珠海两市试办经济特区的基础上,明确建立汕头、厦门2个经济特区。
从此,中国沿海地区的开放格局进入了新的阶段。1984年5月,和决定开放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14个城市。尔后,又于1985年开放长江、珠江两个三角洲和闽南三角地带为经济开放区。在此期间内,还先后批准一些沿海开放城市建立经济技术开发区,如:将上海市的闵行、虹桥新区划为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在营口、温州、威海等市设立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了江苏的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其目的是为了发挥这些城市的优势,借助经济特区的成功经验,用较短的时间,在小范围内率先创造吸收外商投资的环境条件,提高这些城市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和对外开放的功能,加速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年3月,批准营口市享受沿海开放城市的某些权限和政策。1987年9月,批准威海市享受沿海开放城市的待遇。从此,自东北门户的大连到广东西部的湛江,由16座开放城市组成的扇形构筑了中国沿海黄金地带的开放阵势,对中国发展外向型经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步伐,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西部大开发在中国,东西部地区发展差距的历史存在和过分扩大,是一个长期困扰中国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的全局性问题。支持西部地区开发建设,实现东西部地区协调发展,是中国***领导经济工作的一条重要方针,也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
为了加快西部的经济发展步伐,促进中国全区域经济的蓬勃发展,2000年1月,组成了以总理任组长、副总理任副组长、和中直19个相关部委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
新中国成立5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中国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接近小康水平,国家有能力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当前正在实施扩大内需的积极财政政策,可以用更多的财力直接支持西部开发。现在中国已基本解决全国人民的吃饭问题,粮食出现了阶段性的供过于求,这是在生态脆弱地区,有计划、分步骤退耕还林(草),改善生态环境的大好时机。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的加快,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中西部地区也将像东部沿海地区一样更加开放。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时机已经成熟。
实施西部大开发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科技和教育,加快人才培养、加大改革开放力度等方面工作将是西部开发过程中继续解决的重要问题。
经济常识“经济”一词来历“经济”一词最初在《周易》一书中出现。“经”解释为“径”,即指阡陌(纵横的田地)。“济”字从水旁,解释为“渡”,即指渡水。“经济”两字的连用,最早见于隋代王通的《中说》(又名《文中子》)“礼乐”篇里的“经济之道”,原意是指经邦济世或经国济民,即治理国家的意思。古时有副对联:“文章西汉双司马,经济南阳一卧龙”。是夸奖司马迁的文章写得好,赞赏诸葛亮具有治理天下的卓越才能。以此可见古人所讲的“经济”一词,意在治国平天下。这与我们现在所理解的财政经济完全是两回事。那么,古时人们对衣食住行、国家财国政等方面的内容,是用什么词来表达呢?最初是用“食货”来表示。《汉书?食货志》对食货作了解释:“食”指农业生产;“货”指农家副业布帛的生产以及货币。此外,还出现了理财、富民、货殖等词。
世纪下半叶开始,一些日本学者在译英语Economy时,借用了古汉语“经济”一词,从而使它的含义发生根本变化,变成了专指社会物质生产活动的用词。
辛亥革命后,在先生的建议下,逐渐统一沿用日本学者的译法,从而使“经济”一词以新词的面貌在中国流传至今。
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体现到坚持对外开放的国策?
对 外 开 放
开 放 格 局
中国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的需要,从1980年起,先后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福建省的厦门,海南省建立了5个经济特区;1984年进一步开放了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14个沿海城市;1985年后,又陆续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南三角地区、山东半岛、辽东半岛、河北、广西辟为经济开放区,从而形成了沿海经济开放带。1990年中国政府决定开发开放上海浦东新区,并进一步开放一批长江沿岸城市,形成了以浦东为龙头的长江开放带。1992年以来,又决定对外开放一批边疆城市和进一步开放内陆所有的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还在一些大中城市建立了15个保税区、32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53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这样,中国就形成了沿海、沿江、沿边、内陆地区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格局。
经 济 特 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发展,中国相继设立了5个经济特区。
经济特区是中国实行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1979年7月至1981年和先后决定,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的厦门4市划出部分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8月26日,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决议指出:为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3市分别划出一定区域,设置经济特区。特区鼓励国外公民、华侨、港澳同胞及其公司、企业,投资设厂或者与我方合资设厂,兴办企业和其他事业,并依法保护其资产、应得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此后,1981年10月,批准厦门设置经济特区。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第一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设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划定海南岛为海南经济特区。
中国经济特区的特点概括起来主要是:
(1)特区经济的发展,主要靠吸引和利用外资。特区经济是以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为主,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综合体。
(2)特区内的经济活动以市场调节为主,价格完全放开,特区产品主要供出口。
(3)特区对外商投资在税收、货物进出口、人员出入境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
(4)经济特区内实行适应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如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厂长、总经理负责制,职工一律实行合同制,工资实行浮动制,企业有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自行招聘、解雇职工等。
根据特区办公室的材料,1990年,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的工农业总产值达282.5亿元,约为建区前1979年的26倍;加上起步晚的海南经济特区,5个特区共有"三资"企业4000多家,签订外商投资项目约9000项,实际利用外资53亿多美元,占全国实际利用外资的近30%。与此同时,特区外商投资企业的产值已占特区总产值的60%以上。5个特区作为中国新兴的出口基地,1990年出口总额达46亿多美元,占当年全国出口额的近10%。
据海关统计,1991年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5个经济特区的进出口贸易额达196.7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4.5%,比上年增长25.6%。在5个经济特区中,深圳居首位,进出口贸易额为114.7亿美元,占特区进出口总额的58.3%。其次是厦门、珠海、汕头、海南。
随着吸收外资的增加,三资企业的进出口贸易额在5个经济特区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1991年,三资企业进出口贸易额为93.3亿美元,占特区进出口贸易总额的47.4%,比上年增长34.8%,出口额50.4美元,增长35.7%。在三资企业中,中外合资企业为主体,进出口贸易额达54.3亿美元,占特区进出口贸易额的27.6%。
在不断调整进出口商品结构中,特区进出口贸易中工业制成品所占比重逐年增加。1991年的出口商品中,工业制成品达85.7亿美元,占特区进出口贸易总额的89.2%,比上年增加23.8%,初级产品10.4亿美元,占10.8%,比上年减少8%。
1992年,中国5个经济特区进出口贸易继续保持较大幅度增长。进出口贸易总额达243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4.7%。其中,出口额124亿美元,增长24.2%,占全国出口总额的14.6%,其增幅超过全国出口增幅6个百发点。进口额119亿美元,增长16.6%。5个特区进出口贸易额全面增长,厦门特区为35.3亿美元,占特区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4.5%,增长46.9%,在5个特区中增幅最大;其次是深圳、汕头、珠海、海南。
经济特区的三资企业进出口贸易额达116.5亿美元,占全国三资企业进出口贸易总额的26.6%,占特区进出口贸易总额的47.9%。其中,出口额52.7亿美元,进口额63.8亿美元。三资企业中,中外合作企业增长最快,进出口贸易额为15.5亿美元,增长43.2%。
从特区进出口贸易方式来看,仍以加工贸易和一般贸易为主。加工贸易进出口额为135.4亿美元,占全国加工贸易总额的18.7%,占特区进出口贸易总额的55.7%。其中,进料加工98.7亿美元,增长22.9%;来料加工36.6亿美元,增长了1.1%;外商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13.1亿美元,增长了15.1%。一般贸易额91.9亿美元,增长28.1%。特区出口商品中,机电产品出口居首位,轻纺产品次之。进口大宗商品有机电设备零部件、纺织原料、成品油、钢材、塑料。
1994年,中国5个经济特区进出口贸易总额在334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7.6%。其中,出口额169.6亿美元,增长29.3%,占全国总出口额的14%;进口额164.4亿美元,增长7.6%,占全国总进口额的14.2%。
经济特区的三资企业进出口贸易额达169.7亿美元,其中,出口额76.5亿美元,进口额93.2亿美元,其在全国三资企业的进出口比重继续下降。
从特区进出口贸易方式来看,一般贸易出口额78.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9.9%,其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工贸易进口额76.5亿美元,增长20.9%。机电产品在特区进出口贸易中继续保持增长势头,达63.7亿美元。工业制品的进出口分别占86.5%和88.1%。
保 税 区
建立保税区是中国政府为扩大对外开放、吸收外资采取的又一重大措施。中国的保税区是一个设有隔离设施的小区域,是一种类似国外自由港兼自由贸易区功能的特殊区域,是兼有出口加工和对外贸易综合功能、实行特殊关税政策和特殊管理手段的海关监管区。
自1990年以来,中国政府先后批准建立了15个保税区,它们是:(一)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位于长江口南缘,面积5.5平方公里,是目前中国开放度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二)天津港保税区,位于天津港陆域,面积5平方公里,是中国北方最大的保税区。(三)大连保税区,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面积1.25平方公里,是中国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四)深圳沙头角保税区,位于深圳市沙头角,面积0.2平方公里。(五)深圳福田保税区,位于深圳中南部与香港连接的皇岗口岸处,面积1.35平方公里。(六)广州保税区,位于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部,面积1.4平方公里。(七)张家港保税区,位于长江下游张家港区东侧,规划面积4.1平方公里,起步区面积2平方公里,是中国目前唯一的内河港保税区。(八)海口保税区,位于海口市金盘加工区内,面积1.93平方公里。(九)青岛保税区,位于青岛附近的胶州湾西岸,规划面积2.5平方公里。(十)宁波保税区,位于宁波市北仑港北部,面积2.3平方公里。(十一)福州保税区,位于福州马尾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面积1.公里。(十二)厦门象屿保税区,位于厦门经济特区内,起步面积0.6平方公里。(十三)汕头保税区,位于汕头经济特区内,面积2.3平方公里。(十四)珠海保税区,位于珠海洪湾工业区内,面积3平方公里。(十五)深圳盐田港保税区,位于深圳大鹏湾,面积0.85平方公里。
开 放 城 市
中国现代经济开始发韧并逐渐繁荣于东部的沿海地区。因为这一地区对外港口众多、农产品资源雄厚,农业集约化程度和商品化程度较高,一批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基地早在本世纪初叶即已成型,随之基础设施、交通建设、市场服务和金融服务等条件优于内陆省份。因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这一地区的城市在对外开放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1979年1月,交通部驻港机构招商局率先根据中央的精神,于同香港一水之隔的广东深圳市蛇口公社,划出一块土地创办工业区。同年3月,广东省向中央提出了积极发挥广东的优越条件,扩大对外经济合作活动,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加快经济发展的建议。同年7月,中央批准了广东、福建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灵活措施,还决定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两市试办经济特区。1980年5月,中央在总结深圳、珠海两市试办经济特区的基础上,明确建立汕头、厦门2个经济特区。
从此,中国沿海地区的开放格局进入了新的阶段。1984年5月,和决定开放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14个城市。尔后,又于1985年开放长江、珠江两个三角洲和闽南三角地带为经济开放区。在此期间内,还先后批准一些沿海开放城市建立经济技术开发区,如:将上海市的闵行、虹桥新区划为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在营口、温州、威海等市设立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了江苏的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其目的是为了发挥这些城市的优势,借助经济特区的成功经验,用较短的时间,在小范围内率先创造吸收外商投资的环境条件,提高这些城市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和对外开放的功能,加速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1985年3月,批准营口市享受沿海开放城市的某些权限和政策。1987年9月,批准威海市享受沿海开放城市的待遇。从此,自东北门户的大连到广东西部的湛江,由16座开放城市组成的扇形构筑了中国沿海黄金地带的开放阵势,对中国发展外向型经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步伐,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世博会交通银行享有赞助权益的授权时间为什么时候
愈演愈烈的金融风暴并没有影响赞助企业对上海世博会的热情,截至日前已有29家国内外知名企业成为上海世博会的全球合作伙伴、赞助商。而在10月20日上海世博会年度赞助商大会上,可口可乐中国区总裁戴嘉舜更是高声疾呼:“上海世博会完全没必要担心金融危机的影响,到2010年危机早已过去。”
据悉,将于2010年5月1日开幕的上海世博会,目前确认参展的国家和国际组织已达225个,创下了157年世博会历史上参展规模最大的纪录,而在长达184天的会期内,预计将有超过7000万人次的总参观量。据上海世博局负责人介绍,自2006年正式启动上海世博会市场开发计划以来,海内外企业便表现出极大兴趣,通过全球合作伙伴、高级赞助商和项目赞助商三种方式,积极与上海世博会合作,签约进展非常顺利。
面对当下全球金融危机,上海世博局局长洪浩以1933年美国芝加哥世博会为例,他表示:“在大萧条之后,芝加哥世博会对美国乃至世界经济的复苏和崛起有很大推动。不少企业家说,上海世博会将成为世界经济繁荣的新契机和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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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子:
世博的“全能”方案提供商
“我们不仅要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独特魅力增添光彩,更要为上海的可持续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在10月20日的2008年度世博赞助商大会上,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世博项目中心总经理徐建国表示,他们将为即将到来的世博做到更节能、更环保,真正体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宗旨。
徐建国向记者介绍,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已和另一家公司及专业院校签署合作备忘录,加强三方在“灯光、视觉艺术领域中应用”中的合作,尤其是新兴节能光源(如LED)的研究和教学试验,从而在舞美灯光、景观灯光和灯光艺术小品等领域为2010年世博会提供更好的服务。他表示,作为上海世博会的全球合作伙伴,西门子将发挥自身独有的业务组合的优势,致力于把上海建设成更加美丽的绿色环保城市。
“除了灯光要更节能、更环保外,我们还打算把现有的奥运技术经验运用到这次世博会上来。”徐建国称,他们已经提出了一整套解决方案,在轨道交通、楼宇科技和医疗保健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真正做好对未来城市的设想,比如废水处理、交通智能化等问题,真正做到贴近城市、贴近可持续发展。据他介绍,西门子的创新技术一直都在为保护环境发挥重要的作用。西门子通过改善绝缘、采用更加先进的热暖通风系统和楼宇自控系统等解决方案,可以使减排成效更加显著。“西门子新建的北京总部大楼配备了技术尖端的楼宇系统,这座30层大厦从今年初开始成为3000名西门子员工的办公场所,而能耗仅为中国同类办公楼的三分之二。”他表示,“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以及2010年世博会的日益临近,上海急需更现代化的基础设施。”
如果说奥运就是一次形象展示的话,那么这次赞助上海世博会就是一次真正的练兵。徐建国说,与世博会的结缘,其实是世博会本身的品牌形象让西门子转化成一家“全能的方案提供商”,真正地做到了有的放矢。他还介绍说,目前西门子正在上海的不少地方进行能源减排、节能照明等方面的合作,相信到了世博会到来的那天,上海将成为一个真正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城市。
中外运:
世博成向外扩张的利器
“作为拥有58年历史的中国物流行业领袖,中外运将为上海世博会提供物流保障,同时也借助世博机会,参与海外物流市场的扩张。”在10月20日的世博赞助商大会上,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集团办公室副主任崔福田表示,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中外运将利用国际的竞争平台开始参与抢夺海外物流蛋糕。
据崔福田介绍,中外运作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指定物流服务商,将以签约为新的起点,与上海世博局紧密合作,凭借完备的物流服务能力和广泛的业务网络,承担起为世博会提供全面物流服务的重任。他说,中外运集团与上海世博会渊源已久,早在2002年3月8日中国申办2010年上海世博会企业后援团成立大会上,中外运就成为首批44家企业后援团之一,而在申办上海世博会期间,中外运为上海演出团体赴法国演出,在法国、摩纳哥办展等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物流服务支持。
据了解,上海世博会将在物流行业遴选2-3家企业成为本届世博会指定物流服务商,中外运成为首家洽谈成功的物流项目赞助商。崔福田介绍说,中外运在世博方面主要是负责各种运输方式的世博物资运输、仓储、配送、装卸、搬运、包装等服务,货运代理综合服务以及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单单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将吸引7000多万人次的观众进入世博园参观消费,为长三角地区带来460多亿元的旅游经济增量消费,这将是中外运在抢占国内物流市场的最好机会。”
“奥运会后整个物流行业增长了至少10个百分点,这一比例还有可能随着世博会、夏季达沃斯论坛的举办进一步增长。”崔福田表示,有着丰富经验的中外运除了利用世博机会推动品牌形象的提升外,还将充分在全球各地选择合作伙伴和客户代理,与国际市场接轨,直接与国际物流巨头展开竞争。“其实对于中外运来说,世博就是一块很好的跳板,我们可以利用这个国际化的平台参与国际物流市场的竞争。”
链 接
到目前,上海世博会已拥有13家全球合作伙伴,分别是:中国东方航空(600115,股吧)、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交通银行(601328,股吧)、上汽集团和通用汽车、西门子公司、可口可乐、国家电网、中国人保财险、宝钢集团、上海实业、中国石油(601857,股吧)、远大空调。同时,均瑶集团、新世傲公司、腾讯网、华虹集团、久事国际赛事公司、申能集团、宇达电通、思科公司等8家公司已签约成为上海世博会的高级赞助商,而水晶石数字科技公司、HUBS1汇通天下、中国外运集团、泛联国际货运、海程邦达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中国印钞造币、元培翻译、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等8家企业则成为上海世博会项目赞助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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