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油价调整趋势表-百度长沙今日油价
1.08年国际上发生的重大灾害
2.安徽合肥出租车油价补贴2014发放了吗
3.低碳生活是什么意思啊?
4.庆祝建国60周年横幅写什么内容啊
5.2006年我国税制改革的变化有哪些?
6.什么是燃油税?燃油税征收后对油价有没有大的影响?
08年国际上发生的重大灾害
马宗晋院士介绍说,从气象资料来看,形成今年雪灾它有两个因素,一个是我们北边的冷的气流过来了,大部分都是从西北地区过来的,另外还有从印度洋这边有一个暖的气流带着很大的水含量过来的,你想想,两者一交汇是一个什么关系,高空的时候它还是冷的,下来了变成雨了,但是雨下来又变成冷的了,就是冻雨了。
主持中央会议 研究雨雪灾情部署工作
=====各部门响应中央号召 积极部署抗灾救灾工作=====
发改委:31省区市已落实价格干预措施 部分灾区交通好转 电煤供应力度加大
教育部:确保师生安全学校平稳正常 雨雪冰冻受灾地区可适当调整教学安排
公安部:派出5工作组赴灾区 出警115万人次 建应急信息协调中心
民政部:下拨1.26亿 动用军用直升机 空运12万件救灾衣 提高响应级别
财政部:多次下拨专项资金支持抗灾 筹措资金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
劳动保障部:维护好农民工权益 做好农民工返乡运输工作
建设部:充实抢修力量 加固大型公共建筑、危旧房屋以及大型户外广告牌
铁道部:95%以上铁路运输秩序正常 向旅客道歉 严禁抬价
交通部:京珠北高速冰层基本打通 2名交通职工殉职 部署公路抢通工作
农业部:向湘黔赣鄂派出八个专家组 全国1.05亿亩农作物遭受低温冻害
商务部:挖掘库存、投放储备、调剂余缺 解决灾区人民必需品供应
卫生部:对受灾人群展开医疗卫生救援 灾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实行周报制度
民航总局:启动抢险救灾协调机制 长沙、九江机场预计关闭到2月1日12时
安监总局: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炭有效供应 国有大矿履行好煤炭供应责任
气象局:2月1日-10日天气趋势预报 部署气象服务和应急处置工作
保监会:预计赔款35.19亿元 提前做好大额赔付准备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安徽合肥出租车油价补贴2014发放了吗
以下是我找到的信息,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11月15日凌晨起,国内成品油价格迎来史无前例的“八连降”,不少车主直接感受到了下跌“红利”。在昨日的省物价局长咨询接待日上,出租车运价、汽车票价格是否调整亦是市民关注热点。
不“喝”油出租车运价不动
从7月21日到现在,国内成品油价格出现罕见的“八连跌”,目前安徽汽柴油全面回归“6”时代,其中90号汽油每升6.18元;93号汽油每升6.60元;97号汽油每升6.99元;0号柴油每升6.54元以及-10号柴油每升6.93元。有机构预测称,受国际原油市场影响,本周六国内成品油价还有望迎来“九连跌”预期。
受油价下跌影响,国内武汉、泉州、昆明、舟山多城市下调或停收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北京、上海、长沙等地则暂不调整。有合肥市民亦关心这一问题,昨日在咨询日现场询问。省物价局回复称,这些价格由各市确定。
随后记者从市物价部门了解到,合肥市自2012年9月15日起理顺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在这次理顺过程中,市物价局在召开听证会基础上,取消了之前执行的每次征收2元、1元(排量2.0升及以上)的临时燃油附加费,将起步基价由普通出租车6元/2.5公里调整为8元/2.5公里;将排量 2.0升及以上车型起步基价由8元/2.5公里调整为9元/2.5公里,出租车司机不再单独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物价部门相关人士称,由于合肥大部分的城市出租车是以车用天然气做燃料,还有一些是电动出租车,油价的涨幅对运行成本影响不大,因此合肥市出租车运价不与油价联动。
此外,据了解,合肥市已建立出租车运价与车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以合肥市车用天然气现行3.58元/立方米为基础价格,气价每增加0.8 元/立方米,启动联动机制,起步基价不变,基价里程后车公里租价上调0.2元,空贴费和夜间补贴按原比例相应调整。车用天然气价格上调每次不足0.8元 /立方米或超出0.8元/立方米的余额部分,在后一次调整时可累加计算,依此类推。当车用天然气价格下调时,车公里租价按此比例相应下调。不过为避免出租车运价频繁变动,物价部门设立启动联动机制后,运价调整的间隔时间不少于一年。
汽车票价暂不调
亦有市民关注汽车客运票价是否会做出调整。记者了解到,现在合肥市的省际、市际、县际班线票价指导价是2012年7月核定的,之后经历了油价大涨也未作调整,而此次油价八连降,直到最近一次的11月15日凌晨起的调整,票价中的每公里燃油附加费才比当时核定的标准低了每公里三厘钱。但在汽车客运票价的实际执行中,各线路客运票价均比指导价要低,有的甚至打了七八折,只有少量线路在春运这样特殊的时段才会达到指导价,截至目前,成品油价格连跌对乘客影响的微乎其微,因此暂不做调整。如后期油价仍继续下跌,将视情况而定。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根据国家规定,安徽省将在2015年1月1日前完成所有车用国四标准柴油的升级。据介绍,柴油分为普通和车用两种,工程、农业用柴油为普通柴油,大货车等用的则是车用柴油,此次升级国四的是车用柴油,普通柴油没有变化,这两种柴油将会并存在市场上。
低碳生活是什么意思啊?
曾几何时,大自然赐予我们的生态环境四季分明,怡然自得。一湖碧水,一树繁花,河中鱼虾竞游,山间鸟鸣禽走。然而,随着经济发展的洪流滚滚而来,一幢幢高楼拔地而起,城市化作钢筋水泥筑起的森林、广袤的大地扬起尘埃雾霾、蓝天碧水踪迹难觅,我们的肉体和灵魂失去了栖息之地,人类方才真正醒悟,知道低碳环保的重要性。
大自然是善良的慈母,也是冷酷的屠夫。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诚然,发展是人类社会的大趋势,我们无法抵挡,更不必刻意抗拒。但是,发展并不意味着与生态割裂,更不意味着与生态文明建设背道而驰。曾经瓦特改良的蒸汽机开启了工业革命的大门,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打开了核能源的钥匙,人类对科技的追求固然值得鼓励。但是,工业革命所带来的环境污染至今贻害无穷,发生核泄漏的切尔诺贝利至今是一片地,过度的开发和索取最终只会自食其果。当大家毫无敬畏地从大自然这“善良的母亲”处贪婪地索取资源以满足自己无休止的欲望时,殊不知大自然也会变成凶狠的“屠夫”,惩罚人类的贪婪与无知。人类征服了一切,最终却“站在墓群中间”。
低碳行动添绿意,碧水青天白云笑。
现如今,面对温室气体排放导致的气候变化——这个人类共同面对的重大挑战,走低碳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然选择。低碳生活将是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环境的重要途径,低碳生活节能环保,有利于延缓全球气候变暖和环境恶化,意义十分重大。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的决心明确而坚定。2018年,我国单位GDP碳排放相对2005年下降约45.8%,提前完成了到2020年下降40%-45%的目标。2020年9月,我国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中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这是一场极为广泛深刻的绿色革命。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选择低碳生活,共建美丽中国,关系到每个公民的生活质量,不能置之不理。
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
绿色环保理念并非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天人合一”“道法自然”,我们的先人早就认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孔子说:“子钓而不纲,戈不射宿。”这就是在启示我们人与自然是和谐的共生体,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要取之有度,用之有节。这些质朴睿智的自然观,有着超越时代的内涵,至今仍给人以深刻警示和启迪。近年来“限塑令”“地球一小时”“碳足迹”等也正在成为人们新的生活方式,作为当代青年群体,更要身先力行,将低碳环保的理念落实到实践中。例如每天少扔一个塑料袋,杜绝使用一次性餐具,节约用水用电用纸等,让低碳生活成为生活中的习惯,进而成为一种新态。
把碧绿还给森林,把蔚蓝还给天空,把透明还给河流,美丽地球,起点就在脚下。相信终有一天,我们可以“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
庆祝建国60周年横幅写什么内容啊
1、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
2、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五星红旗我为你骄傲!
3、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与时共进创建和谐社会!
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珍惜和平反对!
5、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把反贪污腐败进行到底!
6、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坚决支持国家统一!
。。。。。。
太多啦,不够的话还可以找我。
2006年我国税制改革的变化有哪些?
(一)个人所得税改革。随着改革开发带来的经济发展,需要通过税收调节来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均的状况,我国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于1980年9月公布实施。之后,涉及个人利益分配的税收法规相继出台:1985年先后发布了国营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暂行规定、集体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奖金税暂行规定;1986年至1988年先后发布了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个人收入调节暂行条例、关于征收私营企业投资者个人收入调节税的规定。1994年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施行,将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合并为个人所得税;1999年《个人所得税法》再次修订,对储蓄存款征收利息税;第三次修订将起征点调整为1600元;2008年3月起将起征点调整为2000元。
(二)涉外税制初步建立。1980年9月公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与1981年出台的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极大促进了涉外经济的发展。1980年到1990年,外资从无到有,引资成效初显。十年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06.92亿美元,涉外税收收入1980年仅有100万元,1990年达到49.15亿元。1991年7月起施行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以及外国企业实施统一的所得税法。由于所得税负担水平普遍降低,极大地鼓舞了外商的投资热情,吸引大量的外商投资。1991年到1993年外资由少变多渐成规模,不仅带来建设资金,还带来先进技术经验,对我国经济快速增长、提高技术水平和企业管理水平起到促进作用。但一个内外有别的税收双轨制,形成对国民的歧视和对外籍人士的超国民待遇,致使税收不公平。
(三)利改税及工商税制改革。在认真总结国内流转税制发展经验的基础上,1980年在柳州、长沙、青岛、上海等城市进行增值税试点,1983年起实施增值税暂行办法,并对国营企业实行第一步利改税,国营企业所得税和国营企业调节税形成雏形;1984年对国营企业实行第二步利改税,把现行工商税按照性质划分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盐税等4个税种;对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开征资源税和利润调节税;将国营企业缴纳的固定资产占用费改为固定资产税;恢复征收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特种消费行为税和集市交易税,开征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建设税,建立起多种税多环节多层次的复合税制,我国税制建设开始步入新轨道。并相继发布了烧油特别税、牲畜交易税、建筑税、建筑税、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盐税、资源税、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城市维护建设税、进出口关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筵席税、印花税、特别消费税、教育附加、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农业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收法规,合理调节各方面经济利益,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之间利益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充分发挥税收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四)分税制改革。九十年代初中央政府面临的财力薄弱,使那些需要国家财政投入的国防、基础研究和各方面必需的建设资金严重匮乏,引发1994年具有深远影响的分税制改革,搭建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框架。当年中央财政收入比上一年增加200%,占全国财政总收入比例由上年的22%急升至56%。期间全面推行增值税,1993年12月发布了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个暂行条例,形成以增值税为主的流转税制度,改革后的流转税由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组成,适用于内外资企业,取消对外资企业征收工商统一税的规定;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制,1993年12月发布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把原有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集体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统一为企业所得税;1993年12月发布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开征土地增值税;将盐税并入资源税,将特别消费税、烧油特别税并入消费税,取消产品税、盐税、集市贸易税、牲畜交易税、三个奖金税、工资调节税、两个基金;将屠宰税、筵席税继续征收或停征下放给各省市区人民政府;明确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适用税种问题;1997年10月实施契税暂行条例,开征契税;2000年10月实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开征车辆购置税;2002年起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全面推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2005年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2004年7月起在东北地区部分行业实行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的改革试点,逐步调整完善了增值税相关制度,2005年又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在中西部部分老工业城市和汶川地震灾区推行消费型增值税,为下一步增值税转型的全面推开积累经验;2006年5月起实施烟叶暂行条例,征收烟叶税;2007年起实施车船税暂行条例,征收车船税,并废止原车辆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和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修改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初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税制框架,强化税收作为经济杠杆所具有的宏观调控功能,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分税制运行十余年发挥出一系列正面效应的同时,也逐渐显露和积累一些问题。比如国、地税两套征管机构的税源和运行成本矛盾在逐日堆积,特别是企业所得税征管划分障碍。
(五)取消农业税。从1983年开始,除农业税外,还根据农业税条例的规定,决定开征农林特产农业税,1994年改为农业特产农业税;牧区省份则根据授权开征牧业税。至2005年底农业税制实际上包括了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牧业税等三种形式。早在2004年政府开始实行减征或免征农业税的惠农政策,到2005年底已有近8亿农民直接受益。自2006年起全国全面取消农业税,农业税条例废止,我国有9亿农民依法彻底告别延续2600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标志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突破,国家和农民的传统分配关系发生根本性变革,扭转长期以来农民负担过重的局面,迈出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步伐,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体现在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2006年全国农民共减轻负担约1250亿元,人均减负约140元。
(六)两税合并。2008年起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实现四个统一,即内外资企业适用同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建立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税收优惠体系,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创造一个比较宽松的财税环境。税收优惠主要锁定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支持安全生产、促进公益事业和照顾弱势群体,以及自然灾害专项免税优惠政策等方面,体现国家发展政策的转移,即从出口导向转为更重视内需的经济体制,同时也体现了国家推动科技加速发展、加大治理环境的力度,更加符合法律规范,更加适应我国税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二、我国税制改革三十年后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深化,我国经济出现诸如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开拓高新技术产业、充分就业压力、贫富差距扩大、保护环境和资源等深层次问题,加上经济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税制改革将面临如下机遇与挑战:
(一)经济全球化为税制改革提供重要机遇。全球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和国际产业转移迅速展开,外部规范的市场制度、传统产业的信息化改造、新兴信息产业的建立,以及整个经济运行信息化,可以快速缩小与发达国家的整体差距,实现税制进一步优化升级。世界税制改革趋向主要表现为:随着财政状况逐步好转,一些国家加大对税收优惠措施的运用,逐步放弃宽税基的原则,结果税收规模下降,宏观税负出现下降趋势;逐步减轻资本的税收负担,对劳动力课征较轻的税收,进而促进就业形势好转;税制结构的变化日益显著,出现所得税所占比重下降,特别是个人所得税下降明显,社会保险税费和一般商品税(主要是增值税)比重上升的趋势;在控制传统税收增长的同时,越来越重视环境税的调节和筹资作用,并开征与环境相关的税收。这些因素为我国加快工业化进程,积极吸纳国际产业转移,借助外源性生产要素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将工业化和信息化同步推进,通过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为深化我国税制改革创造外部条件。
(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深化税制改革。当前我国面临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经济快速增长阶段,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产业结构日益升级优化,外向型经济拉动作用增强,体制机制障碍问题逐步破解,基础设施瓶颈制约逐渐缓解,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基本配套,民生问题持续有效改善,整体国力呈上升之势,加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这些因素既为税制改革提出客观要求,也为税制改革提供重要历史机遇。但是,目前我国税收立法层次较低,授权过多,容易造成政出多门、透明度差、随意性强等问题。现行税制中只有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和企业所得税法是会表决通过的税法,其他税种大都是颁布的暂行条例。税法授权方面存在税法解释长期、大量地授权,甚至有些税法解释实际上是属于行政解释。而且税源结构与收入结构不能同步。近几年税源结构中第一产业约占总量的16%,第二产业约占51%,第三产业约占33%;而税收收入结构中第一产业只占收入总额的4%,第二产业约占62%,第三产业约占34%。根源在于经济增长过多依赖投资和出口规模扩张,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技术进步过于依赖国外引进,资源过度开采和使用上存在严重浪费现象,内部有效需求不足,消费率明显偏低。可见国民经济能否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能否进一步优化,也是影响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的重要因素。
(三)税制改革相对滞后,税种设计不尽合理,存在大税种改革不到位、小税种长期排不上位、新税种迟迟不到位现象,税制结构有待完善。一是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影响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生产型增值税并未彻底消除重复征税弊端,与国际上广泛使用的消费型增值税比较,土建及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购置不能抵扣,增加企业税收负担,不有利于企业技术改造和生产增长方式转变,也不有利于企业产品升级和推动经济发展。二是流转税与所得税的比例失调,流转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远高于世界大多数国家。2007年流转税、所得税类收入分别为30583.87亿元和12859.91亿元,在税收总收入中所占比重分别为61.85%和26%。流转税所占比重过大,造成流转税与所得税的双主体税制模式名不符实,形成企业无论盈利与否都要负担税收,影响企业竞争能力,增加出口退税负担,不利于充分发挥直接税的宏观调控作用。三是消费税征收范围过小,调节力度不足。2007年消费税收入仅为2206.82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4.46%,占流转税收入的7.22%,远低于世界大多数国家消费税占流转类收入的比重都在40%以上。应增强选择性流转税对资源性产品、高档奢侈品及烟酒等嗜好品征收,才能够起到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资源合理利用的目的。四是采用分项计征模式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费用扣除方法不尽合理,导致在所得类税收中个人所得税所占比重过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一直维持在6.5%~7%的水平,与世界大多数国家逐步放缓企业所得税、注重加强个人所得税的格局不相适应,将不利于发挥税收的收入调节功能。五是资源税税负过轻,环境税、物业税等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调节社会收入分配意义重大的税种缺乏。目前资源税费体系存在着税费关系不协调、资源税体系不规范、税权过于集中、税收调节效率低下等问题,资源税制本身也存在着收入规模过小、征税范围较窄、计税依据不合理、税收负担过轻等诸多问题,税收调节广度和深度不够,资源利用率较低。2007年资源税收入仅为261.25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0.53%。资源税收入比重过低不利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而环境税、物业税等对社会经济发展意义重大的税种没有开征,导致税收政策在引导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功能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六是社会保障未实行费改税,对社会保障收入筹集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发达国家的税收收入中社会保障税占到30%左右,与个人所得税、流转类税收的比重基本相当,是财政收入重要来源。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社会保障支出迅速增加。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将现行社会保障费改为税,加大征收力度,增加社会保障收支透明度,有利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七是地方税体系建设滞后,缺少主体税种,不利于地方政府强化支出责任和履行职能的需要;现行税制的宏观调控能力不强,不利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
我们认为,税制改革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面临与现实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问题,还关系到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问题,更是涉及到改革开放的持续性问题,在各类因素影响下可能会面临许多机遇和挑战。
三、深化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若干思考
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深化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既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地增长,防止税收收入出现较大的滑波,又要坚持好中求快,注重优化税制结构,努力提升税收质量和效益;既要关注经济增长速度,又要关注资源能源消耗问题,关注税制改革成本问题。
(一)改革增值税制度,构建有利于长期保持国家整体经济活力的税收机制。建议在东北三省、中西部老工业城市和汶川地震灾区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从200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将生产型增值税全面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并将交通运输、建筑业等部分营业税项目改为征收增值税,进一步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同时,要进一步整合增值税各环节的减免税优惠,适当降低一般纳税人认定门槛和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以公平税负,减少征管漏洞,保证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避免增值税制对经济发展的扭曲作用。
(二)进行消费税调整,构建有利于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优化经济结构、提升经济实力的税收机制。建议对消费税征收范围进行有增有减的结构性调整,适时调整消费税税目与税率,将普通化妆品、低档白酒等普通消费品逐步从税目中剔除,将别墅、桑拿、赛马、高档皮革制品、高档古玩、高级字画、高级KTV等高档奢侈消费品、资源消费品、不利于身心健康和环境保护的消费品、消费行为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并适当提高级游艇、高尔夫、高级烟酒等高档产品的消费税率。同时要将消费税改在零售环节征收,由价内税改为价外税,进一步增强消费税的收入比重,实现收入分配调节。
(三)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构建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扩大中等收入人群和提高低收入者生活水平的税收机制。针对经济转型期收入分配秩序不够规范,仍有各种各样灰色收入,存在大量不易监管的现金交易,社会信用程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要建立分类与综合征收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进一步规范税前各种费用扣除和免税项目,并将遗产继承收入、大额财产捐赠收入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偶然所得征税范围,调节过高收入,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过分扩大,鼓励勤劳致富。针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累进税率存在税档级距过小,税率偏高等问题,减少其对收入分配的逆调节作用,应进一步考虑简化税率档次,采取较为简单的10%、20%、30%和40%四级累进税制,降低最高边际税率并扩大各税档之间的级距。同时,工资薪金所得免征额的确定标准应与物价指数挂钩,避免税制经常性的变动,从2009年起将起征点调至5000元,并增加自住住房利息支出扣除、大笔医疗费用扣除、大笔教育费用支出扣除、养老或抚养儿童的费用扣除等项目,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制在促进民生改善上的作用。
(四)推进资源税制改革,构建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税收机制。良好的资源税制有利于建立合理的资源补偿机制。针对资源补偿费征收弹性过大的弊病,应考虑提高资源税的标准,以缓解因资源开采和生产机会不公平所带的收入分配不均的矛盾,有助于我国对外贸易方式的科学转变。同时要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调整资源税计税依据,将矿产资源补偿费、城市水资源费等并入资源税,提高资源税税负水平,积极构建绿色税制体系目标,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形成。改革现有的消费税制,统筹考虑油价等因素,适时开征燃油税;对环保产业采取较为优惠的税收政策,以体现国家的鼓励。
(五)实行社会保障税费改革。建议尽快将社会保障收费改为征收社会保障税,建立起规范和稳定可靠的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资金供给系统。同时,社会保障税标准的确定,应考虑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约束,以及人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从而选择适当的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保障水平、筹资模式和计税依据。
(六)深化分税制改革。在确保中央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比重的基础上,建议重新划分地方与中央的税收分配关系,将增值税分成比例由现行的25%:75%调整各占一半,并规定增量部分作为专项资金用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解决民生事业等一系列保障;将出口退税分担比例改为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将企业所得税分成比例调整为中央收入,并由国税部门负责统一管征。
(七)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增强地方税的调节功能。新一轮税制改革不仅要强调地方政府在税制改革中的作用,还要在合理确定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合理划分税权,赋予地方收入自主权。对中央统一制定税收条例的地方税种,要考虑允许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地方税种的实施细则;对非全国统一开征的地方税,其立法权、解释权和征收管理权应完全下放给地方;在确保中央和其他地区利益基础上,允许省级人民政府通过立法程序,并经中央批准,开征新的区域性税种;在中央集中管理中央税、共享税及对宏观调控影响较大的地方税的立法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地方税主体税种,赋予省级人民政府对地方主体税种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税收管理权限。
什么是燃油税?燃油税征收后对油价有没有大的影响?
“消费税调整后,会不会导致油价上涨?”消费税大规模调整的消息出台后,被问到最多的就是有关国内油价的走势问题。对此,此次消费税调整不会直接导致国内油价的上涨新增的某些油品与汽油、柴油具有一定的替代性,部分质量好的产品还可以直接作为汽油、柴油使用,在实际征管中,存在个别企业通过混淆产品名称等进行逃税的问题。财政部负责人表示,为了控制能源消耗和调控消费结构,扩大消费税对石油产品的调控力度,将上述油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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